4月6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召开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分析当前临沂市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对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治安支队朱茂臣支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了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临沂市公安局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实施细则》,集中学习了《临沂市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风险评估分级预警管理办法》和《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风险评估分级预警等级评定标准》。朱茂臣支队长就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下大力气抓好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十条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落实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和公安机关监管职责。既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又要落实公安机关的外部监管职能,两者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三是突出重点,强化举措,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坚决防止因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问题。
各分县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分管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专管民警,全市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及临沂市工程爆破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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