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上午,临沂市工程爆破协会组织召开全市民爆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吸取陕西祥盛民爆公司“4·10”爆炸事故教训,分析当前我市民爆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民爆安全管理制度。协会业务指导部门临沂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全市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爆破作业单位)法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局通报了关于“陕西祥盛民爆公司‘4·10’爆炸事故”的通报,学习了我市拟定的《临沂市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新建、改建、扩建程序与要求》和《临沂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装卸、领用发放操作规范》,并就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求涉爆从业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民爆法规学习。民爆企业和爆破协会要认真组织法规学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局择机对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三大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考核。二是要求严格落实民爆安全管理制度。各企业会后要迅速召开一次企业员工大会,传达会议精神,认真梳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破施工和流向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抓好整改;要认真做好各种资料留存保管工作,确保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监管电子与纸质数据一致,民用爆炸物品装卸、领用发放有视频资料。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市局将加强民爆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施工等各环节的检查力度,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重点进行现场和视频资料回放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进行锁卡停业整顿,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顶格处罚,推动全市民爆企业向安全化、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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