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要求,近日,临沂市公安局组织山东省公安厅爆破专家库成员对莒南县华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了初审、复审和现场审查,认为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申报条件,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1、莒南县华安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莒南县十字路镇王庄子村东岭,法定代表人:郑成芳,资质等级:三级;
2、山东天宝爆破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平邑县蒙阳南路西327国道北,法定代表人:裴保华,资质等级:一级;
3、平邑金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平邑县城板桥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法定代表人:魏志远,资质等级:三级;
4、临沭金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临沭县沭赣路原东盘乡驻地,法定代表人:彭敏,资质等级:三级;
5、临沭金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苍隆居,法定代表人:李凤伟,资质等级:三级;
6、兰陵华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兰陵县新兴镇驻地中心街南侧,法定代表人:匡鑫,资质等级:三级;
7、沂南县科信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沂南县花山路68号,法定代表人:李振德,资质等级:三级;
8、山东盛昌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费县蒙山路南首,法定代表人:石凤桐,资质等级:一级;
9、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百祥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法定代表人:李利,资质等级:三级;
10、蒙阴千川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蒙阴县桃墟镇金鑫村,法定代表人:石绍君,资质等级:四级。
如对公示的爆破作业单位有异议的,请及时反映情况,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举报或经调查不影响行政许可的,将制作《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事项批准决定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举报电话:0539-8102945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七号
临沂市公安局
2019年7月5日 |